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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做环境应急预案的企业未备案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015年6月5日开始施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确定风险等级的;
(二)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
(三)未按规定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的;
(五)未按规定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
(六)未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的。

东莞市绿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接环保服务手续与环保设备工程,有需要办理环境应急预案的客户欢迎前来咨询:13712725152.
创建时间:2022-08-25 15: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