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优沃五金科技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东莞市优沃五金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09月06日在东莞市凤岗镇雁田村怡红路71号B栋5楼A2组织验收工作组。东莞市优沃五金科技有限公司(新建)(下称“本项目”)环保保护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和验收(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和与会代表听取了各相关单位对本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优沃五金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凤岗镇雁田村怡红路71号B栋5楼A2,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2°41'23.48",东经114°9'30.71"。
于2017年1月委托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编写了《东莞市优沃五金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01月24日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凤岗分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为:东环建 [2017]1815号,同意在于东莞市凤岗镇雁田村怡红路71号B栋5楼A2建设,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800m2,建筑面积1800m2。项目主要从事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的加工生产,项目年生产金属制品100万件、塑胶制品100万件、电子产品100万件、手表壳100万件。
生产设备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 号 |
数 量 |
使用工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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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压铸机 |
LG88T |
5台 |
压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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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注塑机 |
ZX150T |
5台 |
注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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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铝型材切割机 |
XS250 |
2台 |
切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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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铣床 |
KTM-3H |
3台 |
模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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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车床 |
C6132A |
2台 |
模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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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钻床 |
Z512-2 |
1台 |
模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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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雕铣机 |
JD-250 |
6台 |
模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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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放电加工机 |
EDM-450 |
2台 |
模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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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线切割机 |
DK7732 |
2台 |
模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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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磨刀机 |
KXM10C |
4台 |
模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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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电阻炉 |
SX2-5 |
1台 |
模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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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磨床 |
KGH-200 |
2台 |
模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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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半自动车床 |
260 |
28台 |
机加工,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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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小车床 |
YB-25 |
5台 |
机加工,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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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小钻床 |
Z406C |
26台 |
机加工,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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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攻牙机 |
QL180 |
2台 |
机加工,螺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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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磨光机 |
MG150 |
5台 |
处理毛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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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震动研磨机 |
YM100 |
3台 |
处理毛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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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砂带机 |
YM150 |
5台 |
处理毛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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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打磨马达 |
8KW |
12台 |
打磨、抛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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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循环喷淋塔 |
350 |
1台 |
打磨抛光吸尘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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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喷砂机 |
450 |
2台 |
金属制品表面喷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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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手啤机 |
Y100 |
20台 |
组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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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小冲床 |
C150 |
2台 |
处理毛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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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空压机 |
3000P |
4台 |
半自动车床气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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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烘干箱 |
YW-KL-01 |
2台 |
烘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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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冷却水塔 |
T150 |
2台 |
压铸、注塑循环冷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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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紫外光灯箱 |
D350 |
1台 |
干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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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镭雕机 |
HL300 |
2台 |
刻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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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盐雾检测机 |
JZ001 |
1台 |
金属制品表面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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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投影仪 |
JZ002 |
1台 |
金属、塑胶尺寸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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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试水机 |
JZ003 |
2台 |
手表壳防水性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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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手动液压叉车 |
DF168 |
1台 |
车间内转移货物 |
(二)环保审批情况
于2017年1月委托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编写了《东莞市优沃五金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01月24日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凤岗分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为:东环建 [2017]1815号,同意在于东莞市凤岗镇雁田村怡红路71号B栋5楼A2建设,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800m2,建筑面积1800m2。项目主要从事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的加工生产,项目年生产金属制品100万件、塑胶制品100万件、电子产品100万件、手表壳100万件。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3万元。
(四)验收内容
本次验收的内容为:本项目<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述的建设内容,以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
二、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竣工后,实际建设内容与<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述内容基本一致,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效果
本项目已按照 <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落实了环保措施,包括:
- 废水
(1)生产废水
循环冷却水:项目注塑工序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冷却用水为普通的自来水,其中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冷却水是为了保证塑胶料处于工艺要求的温度范围内,以避免温度过高使塑胶料分解、焦烧或定型困难。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循环过程中会有少量水因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冷却水,补充水量为5吨/年。
研磨废水:项目研磨过程中需要加入少量研磨剂对工件进行研磨,此过程会产生少量废水,研磨工序对水质要求不高,经定期捞渣后循环使用。循环到一定程度时,废水浓度较高,需定期更换,每次更换水量为2吨,约2个月更换一次,则废水产生量为12吨/年,收集后交东莞市零星废水处理中心处理。
(2)生活污水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72.5t/a,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根据东莞市凤岗雁田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图,规划该项目远期可接入污水管网,待纳入东莞市凤岗雁田污水处理厂接污管网后,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然后引至东莞市凤岗雁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
说明:项目属于东莞市凤岗雁田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凤岗雁田污水处理厂选址于原污水厂东侧的预留扩建用地上,占地面积约41706.66平方米,设计总规模10.5万吨/日,纳污范围为凤岗镇龙平公路以南,包括雁田、南山工业区。首期建设规模3.5万吨/日,采用氧化沟工艺,总投资预算4389.23万元,以BOT模式建设,由中标单位东莞市方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的东莞市凤岗雁田方中水务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建设、运营,合同期25年(含建设期)。
- 废气
(1)工艺废气
压铸工序:项目压铸机在熔铸成型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熔融金属挥发出的气态物质冷凝产生的烟尘,烟尘颗粒物产生量为0.09t/a,该工序设备年使用2400小时,产生速率为0.04kg/h。产生的烟尘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高空排放,设计风量不小于20000m3/h,则排放浓度≤1.87mg/m3,可以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金属熔化炉)二级标准:烟(粉)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0mg/m3。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
机制加工工序:根据工程分析,项目五金件车、钻、铣、攻牙等机制加工及模具加工过程中产生金属碎屑可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内,不会飘散在空气中形成粉尘,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抛光工序:项目抛光加工过程中产生少量金属粉尘,粉尘产生量为0.046t/a,产生速率为0.019kg/h,项目通过设置集气罩对其进行收集后,引至水喷淋塔进行水吸附后高空排放,处理效率约为90%,设计风量应不小于8000m3/h,则排放量为0.0046t/a,排放浓度≤0.23mg/m3,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喷砂工序:项目在喷砂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金属粉尘,粉尘产生量为0.008t/a,产生速率为0.003kg/h,建设单位拟将喷砂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少量金属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高空排放,设计风量不小于5000m3/h,则粉尘排放量为0.008t/a,排放浓度为0.66mg/m3。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注塑、镭雕工序:项目注塑、镭雕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产生量约为3.5kg/a,排放速率为0.014kg/h。项目设置集气装置对其进行收集后引至“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其集气装置抽排风量不低于6000m3/h,则其排放浓度低于0.24mg/m3,即经处理后本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低于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2.9kg/h),对周围的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且应安排员工做好安全防护,配带好口罩,确保劳动安全卫生,同时加强车间通风确保车间空气质量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的要求,这样对车间内操作员工的身体健康不会构成危害。
(2)厨房油烟
项目不设员工食堂,故无厨房油烟废气产生和排放。
- 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普通加工机械的运行噪声,噪声级约为70~85dB(A);机械通风所用通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为70~75dB(A);空压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为85~95dB(A)。对于噪声污染必须采取适当的治理措施:
1、首先应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适时添加润滑油,对车间的门窗部位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结构,其次应当选用低噪声设备,最后对高噪声设备还要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再经自然衰减;
2、空压机设置于专用机房,并采取防震、隔声、消声措施等。
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消声等措施处理后,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使项目产生的噪声得到控制,这样使厂界噪声控制昼间≤65dB(A),夜间≤55dB(A),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1)一般生产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和金属碎屑、塑胶次品和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交给专业公司回收处理;产生的旧切削油桶交回供应商并重新用于原始用途。
2)危险废物
项目有机废气治理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产生量约0.5t/a。经收集后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3)生活垃圾
项目员工生活垃圾须避雨集中堆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并要选择好垃圾临时存放地的位置,尽量避免垃圾散发的臭味逸散。
因此,项目建设完成后若能有效落实以上措施,则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配结果
本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东莞市富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09-10日对废气、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1、抛光、喷砂工序废气监测结果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2、注塑、镭雕工序废气监测结果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3、压铸工序废气监测结果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金属熔化炉二级标准;
4、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环保监测结果
(一)本项目基本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
(二)建设单位制定了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和各选择操作规程,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与维护已安排专人负责。
(三)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述内容基本一致,没有重大变动。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本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本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建议和要求
(1)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2)企业应开展清洁生产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清洁生产制度,严格按规程实施清洁生产;
(3)项目产生的固废不得在厂区内乱丢乱弃,应安相关规定分类收集、贮运;
(4)厂区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内污水管网、排气筒、废气处理设施等应与生产设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运行;环保设施建成运行前不得进行试生产;必须由环保部门对环保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产;
(5)关心并积极听取可能受项目环境影响的附近居民等人员、单位的反映,定期向项目最高管理者和当地环保部门汇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同时接受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和管理。遵守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
(6)作好防范措施,防治废气、噪声扰民;一旦出现相关投诉,项目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协调处理相关投诉,采取有效措施;
(7)企业要定期或不定期委托具有监测能力和资格单位对项目的有组织或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监测,以便掌握项目污染及达标排放情况,一旦出现有投诉影响人体健康或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标准,应及时停产并对环保设施进行检修;
(8)今后若企业的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或生产规模扩大;生产技术更新改造,都必须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征得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东莞市优沃五金科技有限公司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
2019年 09月06日